本報訊 為鼓勵市民購買新能源汽車,9月24日,太原市出台《太原市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實施方案》,購買一輛純電動乘用車最高可享受8萬元的各項補貼。
  為推廣新能源汽車,國家補貼層面,納入中央財政補貼範圍的純電動汽車、插電式混合動力汽車和燃料電池汽車,其國家補貼標準依據新能源汽車與同類傳統汽車的基礎差價確定。購買純電動乘用車最高補貼資金為6萬元,插電式混合動力乘用車最高補貼資金為3.5萬元。太原市在國家和省補貼的基礎上,購買純電動乘用車採取“固定標準”補貼,每輛補助2萬元;燃油車換購純電動車的,再給予3000元獎勵。
  電動汽車用電價格方面,有關部門將制定民用純電動汽車充換電服務定價政策和機制,確保電動汽車使用成本顯著低於燃油 (或低於燃氣)汽車使用成本。太原市物價局將定期公佈新能源汽車充換電服務指導價格,並制定出台新能源汽車年檢費等相關優惠政策。
  停泊車優惠方面,純電動汽車在公共停車場視情況減免停車費,道路內停車泊位免收2小時停車費;新能源汽車車牌確定專用號段,在機動車輛管理部門設立辦理車輛牌照綠色通道;鼓勵汽車金融公司發行金融債券,開展信貸資產證券化,增加其支持個人購買新能源汽車的資金來源。
  太原市還將選擇20個示範社區,規劃專用停車位、建設充電基礎設施。(本報記者)  (原標題:太原出台政策推廣新能源汽車 購電動汽車最高補8萬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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