遴選制度:
  真正實現候選人的被動推薦
  近年來,院士評選越來越多受到學術以外因素的影響。很多占有更多行政資源的官員出現在院士候選人名單中。
  中科院學部科學道德建設委員會主任許智宏院士就曾明確表示,院士增選實行“推薦制”而非“申報制”,候選人應始終處於被動狀態。據瞭解,在美國、歐洲等國家的院士選舉中,一般會聯繫被推薦人的同行幫助提供相關材料,保密並保證材料的準確性。
  事實上,在我國,部委、地方、學會、單位等都可以推薦院士候選人,這就難免帶來行政干預。而且我國是被推薦人自己提供材料,不可能完全做到被動。
  “我非常贊成對院士遴選和管理體制的改革,希望能夠動真格的,讓院士不僅僅是一個一勞永逸的終身榮譽。”中科院院士歐陽鐘燦說。
  很多院士都表示,院士評選應排除外來干擾,把評審重點集中在評價候選人學術水平和貢獻方面。
  社會期待院士評選更加公正、純粹。中科院院長白春禮表示,中科院將進一步優化推薦渠道,強化推薦者的責任,真正實現候選人的被動推薦。“同時我們將強化學術界同行評議,加強接受社會監督的針對性和有效性,建立有效防範非學術因素干擾的制度和機制。”他說。
  退出與退休:
  打破院士“終身制”
  多年來,我國院士年齡結構老齡化、個別院士學術腐敗等問題備受關註。在院士制度改革中,終結院士“終身制”,推進院士的退出和退休成為各方熱議的話題。
  兩院章程都規定了院士退出機制,比如中科院規定當院士的個人行為違背院士標準,有不少於5名院士書面提議,要求撤銷其院士稱號時,由其所在學部常務委員會受理並審議後,通過本學部全體院士投票表決,可做出撤銷其院士稱號的決定。但實際上這樣的案例極少。
  如何確定學術不端?什麼樣的院士該退出?如何退出?這是黨的十八屆三中全會定調後,院士制度改革真正破冰繞不開的問題。
  中國工程院昨天在公佈新院士名單時表示,將按照中央要求,“配合國家有關部門研究規範院士退休、待遇、兼職等問題”。根據1983年《國務院關於高級專家離休退休若干問題的暫行規定》,院士退休問題在國家勞動人事制度中加以規範。專家們認為,30多年過去了,我國的科技人才隊伍發生了很大變化,相關政策應做一些調整。
  回歸榮譽:
  院士制度改革的根本
  在我國,一旦當選院士,所在單位和地方政府都會提供各種額外待遇和權力,比如增加津貼、參與重大決策、優先出版著作等,其政治待遇和工作待遇迅速提升,調動各種社會資源的機會大大增加。
  中國工程院院士魏復盛直言:“院士原來的定義只是最高學術榮譽稱號,並非一種職務,但現在院士頭銜被異化了。”
  “中國院士制度改革的核心問題是去利益化,取消一系列與院士頭銜對應的權力和利益,讓院士回歸學術頭銜和學術榮譽。”21世紀教育研究院副院長熊丙奇指出。據新華社
  ■縱深
  遴選制度·退出機制·回歸榮譽
  院士制度期待在改革中完善
  近年來,圍繞院士評選和院士制度的種種質疑、爭議,一直處於輿論風口浪尖,社會上關於院士制度改革的呼聲越來越強烈。
  黨的十八屆三中全會提出改革院士遴選和管理體制,實行院士退休和退出制度,受到社會廣泛關註和期待。現行的院士制度存在哪些問題?怎樣改革才能讓院士真正回歸榮譽稱號?
  (原標題:院士制度期待在改革中完善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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